24、第 24 章_喜欢你时,如见春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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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、第 24 章

  几分钟后,周衍川发来一串省略号。

  林晚还他一个问号,接着又问:【到底来不来?】

  周衍川直接发语音:“……你家不是刚除过白蚁?”

  迟疑中还带着点“到底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”的不解意味。

  林晚“噗嗤”笑出声来,终于想起该把她打算搬到云峰府的事告诉对方。

  这回他没有犹豫,直接回了一个“来”字。

  “我也带个朋友可以吗?”林晚加入郑小玲两人的对话,“周衍川,他就住在这小区,万一缺点什么还能问他借。”

  郑小玲愣愣地点头,败给好奇心:“你和星创的那位周总,是朋友呀?”

  “对啊,之前认识的。”

  林晚把烤肉party的时间发过去,抬起头笑了笑,“他人其实蛮好的,以后熟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
  郑小玲心想她与周衍川可能一辈子都很难熟起来。

  她信奉人与人之间都有看不见的气场,像林晚这种就是和周衍川气场相投的,两个人站在一起就很养眼,所以如今知道他们是朋友关系,郑小玲觉得也很正常。

  帅哥从来都是和美女一起玩的嘛。

  林晚办事很利索,决定搬过来后,就把钱转给郑小玲了。

  除了付三押一的租金,还额外多给了一千,当作是烤肉party的分摊费。

  郑小玲说她给多了。

  林晚摇摇头:“不多的,我周末要搬家恐怕没时间,到时候还要麻烦你们提前去准备食材,少出一份力,当然就该多出一点钱。”

  她说完这句话,郑小玲看她的眼神就变得不一样了。

  之前只当她是同事兼未来室友,现在发现她性格洒脱,一点都不斤斤计较,完全没有那种漂亮女孩子的作劲,亲切又可爱。

  林晚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又俘获了郑小玲的芳心。

  她离开云峰府,挤上传说中如丧尸围城般拥挤的地铁,去蒋珂驻唱的酒吧楼下拿车。

  回到东山路已经临近九点。

  半路蒋珂还发了消息来,问她昨天究竟怎么回事。

  林晚从邻居家拿到钥匙,站在院子里回复:【对不起啊,喝多了就提前撤了,下次再好好听你唱歌。】

  蒋珂:【我唱歌随便听听就行,不用太捧场。我就是八卦一下,你跟周衍川聊什么呀,醉得那么快?】

  晚风从小巷吹进院子,引得头顶的树叶沙沙作响,将路灯的影子摇摇晃晃地落进来。

  林晚站在半明半暗的光线里,打字说:【可能走心了。】

  俗话不是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吗?

  【没走肾?】

  【没!我们像那种人吗?!】

  【周衍川不像,但你嘛……】

  林晚抿抿唇角:【要不然先把我们友谊的大门关上?】

  【哈哈哈别呀。我知道你不是,没酒后乱性就好。我出去排练了,回头再聊。】

  林晚收起手机,回头望向没有开灯的小洋房,有种逃避现实不想进去的感觉。

  主动罚站几分钟后,她还是把心一横,勇敢打开了洋房的房门。

  情况比她想像中要好不少。

  空气里残留着除虫药剂的味道,窗边墙角零星散落着几只白蚁,虽然按照她轻微洁癖的习惯还是觉得不太舒服,但幸好没有出现令她崩溃的场面。

  而且家具摆饰都被放回到原来的位置,连她昨天早上出门时忘记扔掉的饼干包装都被一应带走了。

  可见周衍川找的公司服务水平相当优秀,值得打出五星好评。

  林晚在心里默默道了声谢,上楼把这几天需要用的东西塞进行李箱,便出门投奔钟佳宁去了。

  钟佳宁的公寓比东山路更靠近市中心,但只有一室一厅,比林晚家要小很多。

  一进门,林晚踹掉鞋子就扑向客厅的懒人沙发,陷在里面绘声绘色地描述她的悲惨遭遇。

  钟佳宁笑得面膜都裂了:“你到底是不是南江人?居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?”

  “早上出门的时候有心事嘛!”

  林晚伸长了腿,任由拖鞋在她脚上晃来晃去,“我满心就想着晚上要怎么和周衍川谈,完全忘了社区贴过通知提醒大家关好门窗。”

  钟佳宁:“你和他谈什么?”

  谈点不方便对外人透露的话题。

  林晚用手肘撑起身体,仰头对她说:“具体不好讲,反正就是关于他过去的事。”

  钟佳宁进卫生间洗面膜,过了一会儿才探出头来问:“你们都进展到这一步了?林晚,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了吧?”

  “……我不知道。”

  “你又不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,这有什么不知道的?”

  钟佳宁转回去,对着浴室镜开始繁复的护肤程序,“三番两次找钟展打听他的情况,至少说明你很在意他。”

  林晚从懒人沙发爬起来,凑到门边歪着头:“我确实在意他,但在意和喜欢不是一回事,就像我对你也很在意一样,那并不代表我想和你百合。”

  “我也不想,谢谢。”钟佳宁笑着翻了个白眼,“不是说长得很帅又很有能力吗?换作是我,管那么多呢,谈恋爱而已,又不是结婚,不合适再分手也不迟。”

  话是这么说没错。

  大家都是未婚的成年男女,先从外貌被吸引,再被能力所打动,最后再加上若有似无的小暧昧,差不多就组成了恋爱的先决条件,可以往情侣的方向发展了。

  林晚读书时谈过两次恋爱,初恋还是在高中的时候。

  这两次都谈得特别平静,也就比其他异性同学来往得更频繁一些,分手后可能失落了几天,但也没什么万念俱灰的悲痛。

  学生时代的恋情,大家的流程都差不多。

  所以她有信心,哪怕和周衍川分手,也能处理得没有后顾之忧。

  可是……

  林晚扯着墙上一幅蜡染画的流苏,轻声说:“我不想这样对他。”

  钟佳宁放下精华液,从镜子里沉默地看着她。

  “可能有点心疼他吧,他已经失去很多了。”

  林晚浑然不觉好友的打量,还在继续梳理,“我不希望今后,也成为他失去过的一部分。”

  钟佳宁无话可说。

  她轻轻拍打着精华,等到皮肤全都吸收了,才说出自己的判断:“那你大概不仅是在意,或许还有点心动。”

  “没办法呀,我就喜欢他的样子。”林晚笑嘻嘻地承认,“不是跟你说过么,去年在玉堂春就看中了。”

  【讲真,最近一直用咪咪阅读看书追更,换源切换,朗读音色多,安卓苹果均可。】

  钟佳宁挑眉:“究竟有多帅,能让你这么久都念念不忘。能不能拿明星或者认识的人举个例子,至少让我知道他的颜值是哪个级别的。”

  林晚沉思片刻,想起一个人:“我们初三的时候,高中部的学生会会长周源晖,你还有印象没?”

  提到周源晖三个字,钟佳宁神色中糅杂进几分唏嘘,她点点头:“记得,那是我学生时代见过最帅的男生了。”

  林晚实话实说:“他和周源晖有点像,但更好看。”

  “……真的假的。”

  钟佳宁随口回了一句,心思却没继续往颜值的方向放,而是惋惜地叹了口气,“你今天不提,我都好久没想起这个人了。”

  林晚的情绪也随之低沉下来:“我也是。”

  要不是那天见到周衍川的伯父,她恐怕要再过好几年,才会无意中想起,初中时还认识过那样一个人。

  钟佳宁打开面霜,皱了下眉:“我到现在都没想通,周源晖为什么会自杀呢?按理说他高考都考完了,录取的学校专业听说都很好,怎么会选在那种时候……”

  “也许有不为人知的烦恼吧。”

  林晚轻声回了一句,有点泄气。

  她一直没和周衍川提过周源晖。

  哪怕昨晚在酒吧,他们已经聊到了德森、聊到了他的父母,她都不敢再追问一句“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周源晖的人”。

  周衍川的伯母看他的眼神,太恨了。

  那种恨意如果能够化出实体,恐怕当场就能将他碎尸万段。

  林晚想像不出,一位曾经抚养过周衍川的长辈,到底要经历什么,才会对几乎由她亲手养大的孩子,投以如此入骨的恨意。

  思来想去,很大一种可能,就是与她自己的孩子有关。

  但这个问题她不知该如何提。

  这像一个雷区,稍有不慎,就会彻底引爆。

  南江附中建校五十几年,在青少年心理压力越来越大的如今,自杀过的学生不止周源晖一位,可其中也只有他一个人,让学校的老师和同学,都想不明白缘由。

  英俊、优秀、和善、风趣。

  大家都喜欢用类似的词汇来描述他们印象中的周源晖。

  对于林晚而言,后面还要加上一个“志同道合”。

  周源晖和她一样,都很喜欢鸟。

  他们之所以会认识,也是起源于某次在学校树林的邂逅。

  那时候林晚新买了一部相机,想起前几天在树林里看见几只画眉出没,就偷偷把相机藏进书包带去学校,想趁午休的时候去拍几张。

  结果到了树林,刚把相机拿出来,还没找到画眉在哪儿,就先撞见了周源晖。

  周源晖在附中是个名人,林晚当然也认得他。

  她心里一惊,唯恐自己偷带相机,会被学生会会长抓去教导处,吓得转身就想跑。

  “同学,等一下。”周源晖叫住她,“学校不准带电子设备,你知道吗?”

  林晚把相机背到身后,小声辩解:“我是在做科学研究。”

  “什么科学研究?”

  “观鸟。”

  两位鸟类爱好者就此意外相识。

  从那以后,周源晖偶尔会带几本鸟类学相关的课外书借给她,空闲时也会和她探讨一下如今野生鸟类的生存环境之类的问题。

  只不过他当时毕竟念高三,学业压力重,除此以外和林晚并没有过多的交集。

  林晚自己认为,他们虽然不算交往多么亲密的朋友,但在关于鸟的话题上,也的确是非常聊得来的同好。

  在大多数同龄人只会闷头看课本的年纪,她和周源晖彼此之间,有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欣赏。

  这种欣赏无关男女感情,仅仅是在爱好与兴趣初初萌芽的时候,遇见了一个能够互相理解的人。

  特别纯粹,也特别值得缅怀。

  所以倘若……

  倘若周源晖确实是周衍川的堂哥,而他的死真的和周衍川有关……

  林晚叹了声气,平生头一次产生了鸵鸟心态。

  周六一大早,林晚预约的搬家公司到了。

  行李零零碎碎装满整车厢,随她一同搬进了舒斐的别墅里。

  她这间套房朝南,上午时分的阳光就足够明亮。

  光线穿过百叶窗的缝隙,以一种极具艺术感的效果挥洒在木地板,将室内的家具变成仿若精心陈设的布景。

  林晚趿着拖鞋,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整理。

  等她差不多感到饥肠辘辘的时候,楼下花园也传来了动静。

  她打开窗户探出头,果然看见郑小玲他们提着满满当当的食材回来了。

  林晚进卫生间冲了个凉,洗去一上午劳动的疲惫,换上白色短t和牛仔短裤,就赶紧下楼去帮忙。

  郑小玲正从地下室把烧烤架搬上来,林晚过去搭手:“徐康呢?他是这栋别墅唯一的男生,怎么让你来干体力活?”

  “徐康出去接郝帅了,”郑小玲全部五官都在用力,面目狰狞地说,“郝帅买了三箱酒,他一个人拿不动。”

  林晚点点头,没再说话。

  她怀疑这烧烤架是用锇做的,看起来就沉,搬起来比她想像中还要沉。

  另一位女同事宋媛见状,也想过来帮忙。

  郑小玲咬牙切齿:“你力气那么小,离远一点,千万别砸到了。”

  宋媛只好乖乖退回厨房。

  林晚却有点扛不住了,在地下室通往一楼的拐角提议:“等等,休息一下。”

  烧烤架重重放回地面。

  两个女孩都止不住地喘气。

  “不愧是大魔王的烧烤架,”郑小玲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“和她的话一样有分量。”

  林晚揉着酸胀的手臂:“依我看吧,不如先放在这里,等男生来了让他们搬。”

  话音未落,客厅就响起了欢快的门铃声。

  宋媛跑过去看电子门铃,很快又急匆匆跑过来,半是娇羞半是紧张地说:“林晚,周总来了。”

  林晚扬眉欢笑:“来得好!”

  周衍川被前所未有的热情迎了进来。

  他站在一楼楼梯,从上往下看了眼烧烤架,又侧过脸,看了眼一脸期待的林晚。

  在他的印象里,从未见过她做如此素净的打扮。

  长发系成高马尾,白t干净,没有任何图案,浅蓝色的牛仔短裤下,露出一双笔直匀称的长腿。

  林晚笑眯眯地说:“周总,您请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周衍川勾了勾唇角,取下手表,然后轻轻往她怀里一抛,“帮我拿着。”

  眼看周衍川往楼下走了,林晚拿着他的表退到一旁,目光又开始担忧。

  他今天穿得比较休闲,宽松的t恤与长裤,不像往日里的衬衫西裤那么显身材,一副高高瘦瘦的样子,其实不像是应该被她们使唤来搬重物的类型。

  结果下一秒,林晚就被啪啪打脸。

  周衍川稍弯下腰,骨节分明的手掌的扣住烧烤架的两端,流畅的手臂线条骤然绷紧,白净皮肤下的青筋也比平时更明显了些。

  他稳稳地抬起烧烤架,用眼神示意女孩子们都让开,好像没费多大力气,就把烧烤架搬到了花园里。

  “厉害厉害!周总好帅!”

  林晚代表郑小玲与宋媛,喊出了在场三个女孩的心声。

  周衍川调整了一下烧烤架的位置,转头淡淡地看她一眼:“差不多就行了。”

  林晚牵起嘴角,刚想再说什么,就听见花园里传来一声惨叫。

  郝帅哭丧着脸:“啊——!老大,你也在啊!”

  伴随他悲痛欲绝的凄惨叫声,脚下还应景地被台阶绊了一下,要不是旁边的徐康眼疾手快,一箱啤酒可能就要用来浇花了。

  周衍川“嗯”了一声,像嫌郝帅不够悲催似的,补充道:“怎么,你能来,我不能来?”

  “……能,当然能。”

  郝帅臊眉耷眼地缩缩脖子,把酒搬到另一边放好,亡羊补牢道,“等下让你尝尝我祖传的烧烤手艺!”

  事实证明,郝帅家的烧烤手艺或许失传已久。

  人陆陆续续到齐后,林晚在花园里兜了四五圈,依旧没能听见烧烤部队研发成功的喜讯。

  她摇摇脑袋,跟两个新认识的小姑娘溜到甜品桌那边,决定先吃点蛋糕果腹。

  今天到场有二十人之多,周衍川不是爱凑热闹的性格,跟几个人彼此寒暄几句后,就站到角落里接了一个供应商的电话。

  手机里供应商夹杂着南江口音的普通话还在继续,他闲散地靠着栏杆,目光若有似无地追随着林晚。

  还是老样子,像只漂亮的花蝴蝶一般在人群里穿来穿去,迅速和陌生人打成一片。

  周衍川收回目光,神色莫测。

  林晚吃掉一个小蛋糕,感觉有些口渴,就想去拿点酒来喝。

  考虑到今天有一半女士,郝帅买酒时还特意选了一箱酒精含量低得可以忽略不计的水果酒,喝到吃不下饭也不会醉的那种。

  林晚喝过这个牌子,最喜欢桃子味。

  她边往酒箱里看边往这边走,从周衍川身边经过时,突然被男人拦住了。

  周衍川垂下眼眸,把手机从脸边拿开几寸:“你做什么。”

  “拿酒啊。”林晚理所当然。

  周衍川眼神沉了沉,收回手,从身边的纸箱拿出一瓶橙汁。

  “……”

  林晚不肯接,她又不是小孩子。

  “别喝酒。”

  周衍川微皱着眉,把橙汁递到她手里。

  两人的指尖碰到一起,传递着彼此温热的体温,不约而同地颤了颤。

  “今天人太多,我怕看不住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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